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华大学关于遴选审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实施细则》,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下文简称“硕导”)的遴选工作由各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自行组织开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硕导是培养硕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要以政治表现和师德水平、学术水平、指导能力和科研项目为主要标准选聘硕导,扩大导师队伍。
2. 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参加遴选,早日承担指导硕士生的工作任务,支持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
3. 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心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工作,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身体健康。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
2. 申请人应为年龄在57周岁以下的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教学、科研及实践工作的在职教师(或兼职教师)。
3. 有丰富的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工作经验或实践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和内容。
4. 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三年内获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含具有应用价值的相关成果)两项以上,如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或在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为第一作者),公开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等。有较强的指导科研工作的能力。曾协助指导过研究生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5. 是有稳定研究方向的学科团队的成员,从事所在团队的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具备硕士生开展学位论文研究所需的实验或实践条件。
6. 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指导研究生查阅外语文献。
7.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遴选程序
1. 申请者须填写《东华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20年)》(见附件1)。由学院负责核实有关材料,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批。申请人所属二级单位党组织具体落实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与师德师风情况的考查。
申请者须登陆东华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提交相关信息。具体流程如下:
登陆信息门户(my.dhu.edu.cn)——研究生系统教师端——教师专区——导师遴选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提交。
2. 学院教授委员会按遴选条件进行审批,并将审定通过的硕导名单报研究生部备案。
3. 已在一个学科获得硕导资格的人员,如欲在另一学科担任硕导,须重新申请。
4.外单位申请担任我校兼职硕导(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上岗申请。
四、材料报送
2020年4月30日前,学院将审定通过的新增硕导名单(见附件2)、新增硕导《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评价表》(由申请人所属二级单位党组织填写)及导师填写的简况表提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备案。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7792428
电子邮箱:xwb@dhu.edu.cn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13室
附件:
研究生部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