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研究生院!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学生类)
发布时间:2026-01-21 访问次数:475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3.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4. 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

5. 其他奖学金项目

二、校内申请

请于时间节点(见下文)前,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国际交流-出国(境)任务申请选择国家公派,填写东华大学出国任务申请书并提交后进入电子审批环节,填写东华大学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打印纸质版后分别送至学院、研究生院(松江校区行政楼307室)。申请表中的导师推荐意见是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务必请本人导师结合申请者具体情况进行填写,避免千篇一律。

同时,申请者将东华大学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word版本(附件1,含导师意见,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无需转pdf文件)和汇总表xls版本(见附件2)发送到“lixx@dhu.edu.cn”,邮件主题为“2026公派申请-姓名-学号。注意避免使用qq邮箱发送邮件,以免被系统拦截耽误申请。

三、CSC网上申请

请按照时间节点(见下文)尽早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信息填写,登录并进行网上提交,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完成打印。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8)。

四、材料留档

请于时间节点(见下文)前按照本人申报项目所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按照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要求准备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所有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按顺序打印或复印,并用订书器在左上角装订成册,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表第一页彩色照片(建议彩色打印)。

五、时间节点

1.高水平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其他奖学金项目申请人、所有项目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申请人:

日期

内容

2026225日前

申请人联系国外高校,备齐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和其他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2026226

将校内申请表、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审核

2026228日前

项目执行单位/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核推荐,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6228-36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2026310-325

获推荐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名

2026326-31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材料,通知更改或者补充材料(请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

20265月底

查询结果

2.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

日期

内容

2026225日前

申请人联系项目执行单位及国外高校,备齐外方邀请信和其他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2026226

将校内申请表、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审核

2026228日前

项目执行单位/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核推荐,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631日前

研究生院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202631日至7

获推荐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名

20264月底

查询结果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

日期

内容

2026320日前

申请人联系项目执行单位及国外高校,备齐外方邀请信和其他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2026321日前

将校内申请表、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审核

2026328日前

项目执行单位/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核推荐,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6331日前

研究生院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202641日至7

获推荐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名

20266月底

查询结果

项目若有多批次,后续批次的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六、材料提交补充说明

以上材料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纸质版申请表,可先提交电子版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中导师、学院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可以使用含签字的电子版PDF、照片或官方邮件同意函截图来代替。纸质版申请表后续补齐。

七、特别注意事项

1.请申请者及时登陆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认真阅读内容;

2.其他问题请及时查看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

3.若申请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等“项目制”项目,申请人所在学院与项目执行单位不一致时,项目执行单位负责考察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及身心健康等情况。相关项目列表见附件3

4.请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信息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老师;lixx@dhu.edu.cn;021-67792427

 

附件1:东华大学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东华大学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东华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列表.pdf

 

东华大学研究生院

2026120


Copyright©2016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201620,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200051
沪ICP备05003365 yjsdep@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