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年度招生上岗审核办法》(东华研〔2022〕2号,附件1)的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博导是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要以政治表现、师德水平、学术水平、指导能力和高水平科研项目与成果为主要标准选聘。
2. 本次资格认定不设限额,审核过程中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执行。
3. 博导资格认定分为遴选和审核备案两种形式。
二、遴选程序
(一)博导资格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规范。能够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2. 截止2025年8月31日前,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3. 申请学术学位博导应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专业学位博导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 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以获得学位为准,指导外单位硕士研究生须由该单位学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或协助完整指导一届博士研究生(以获得学位为准,由协助博导出具证明,并提供该生学位论文与共同发表学术成果等支撑材料)。
5. 目前主持1项由学校认定的B类及以上纵向项目或单项进校科研经费不低于20万元的横向项目。
6. 近3年科研成果积分累计达到15分,具体成果积分规则见附件1。
7. 近3年主持的科研经费达到附件1中相应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博导的要求。新引进人员经费在原工作单位所主持的科研项目,经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可纳入统计。
(二)博导资格遴选流程
1. 每位申请人每次遴选仅可申请一个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者根据拟申报担任博导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填写《申请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1)或《申请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2),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所申请博导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所属学院。简况表中《博导遴选进校科研项目审核表》通过科研系统申请、打印(具体方法见附件3),新引进人员或校外兼职导师的项目审核表由申请人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
2. 登录东华大学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相关信息。网络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网址(ehall.dhu.edu.cn)——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切换为“教师组”身份——导师遴选——选择“申请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申请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添加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简况表”与支撑证明材料——提交;
3.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按照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考察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师德师风进行鉴定。校外兼职导师按应聘人员师德师风考察流程进行考察。
4. 申请人材料由申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属学院负责审核,经学院教授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对核查通过者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由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将通过的候选人材料送交研究生院。
申请交叉学科博导资格,须同时通过申报学科所在学院以及交叉学科所在学院的教授委员会与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申请专业学位博导资格,须提交申请材料至各专业学位类别对应承担学院审核。各专业学位类别对应承担学院如下,材料与化工:材料学院、纺织学院、化工学院;能源动力:材料学院、环境学院;机械:机械学院。
5. 研究生院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博导候选人名单与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校外专家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6. 校学术委员会依据各学院审核意见、校外专家通讯评议结果和现场汇报答辩情况等,按照校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投票表决。
7. 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博导名单在校内公示15天。
三、审核备案程序
(一)审核备案条件
符合导师资格认定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通过审核备案方式认定导师资格。
1.已具有学校博导资格的,申请与现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相近或有交叉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博导资格,且近3年进校科研经费需满足新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博导招生上岗经费要求。
2022年1月后新晋的博导申请跨类型博导资格(指学术学位博导首次申请专业学位博导,或专业学位博导首次申请学术学位博导),须按照本通知第二条遴选程序进行申请与审核。
2.在原单位已获得博导任职资格的引进人才。
3.外单位在相关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4.学校文件规定的具有博导资格的人员。
(二)审核备案流程
1.申请者填写《申请培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备案制)》(附件2-3),并提交申请材料至所申请博导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所属学院。申请备案每次可申请新增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当年新遴选博导在同一年度不受理其新增备案其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博导资格专业申请。
2. 登录东华大学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相关信息。网络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网址(ehall.dhu.edu.cn)——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切换为“教师组”身份——导师遴选——选择“申请培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制)”——添加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简况表”与支撑证明材料——提交。
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按照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考察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师德师风进行鉴定,并填写《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察表》。
4.申请人材料由申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属学院负责核实有关材料,经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属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即具有相应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博导资格。
申请备案交叉学科须同时经申报学科所在学院以及交叉学科所在学院审核;申请专业学位博导资格,须提交申请材料至各专业学位类别对应承担学院审核。
四、材料提交与审核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1.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1、2-2、2-3之一),电子版材料为WORD格式的申请表。
2.填写附件2-1、2-2以及跨学科申请博导资格备案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经人事单位所在单位、科研院审核的《博导遴选进校科研项目审核表》;新引进人员在原单位所主持的科研项目,由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博导遴选进校科研项目审核表》并盖章确认。电子版材料为PDF格式的科研项目审核表盖章扫描件。
3.本人所取得的5项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不同类型成果的证明材料要求见《博士生导师遴选获得成果证明材料要求》(附件4)。证明材料按申请简况表中的顺序排列。电子版材料形式:每个代表性成果1个PDF文件,内容包括原文及相关证明材料,命名格式为:“序号-代表性成果-成果类型-成果名称”,如“1-代表性成果-国家级教学成果奖-XXXXXX.pdf”。上述5个代表性成果PDF文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上传提交。
4.科研成果积分统计表及证明材料。网上服务大厅中近3年所取得成果数不足15分的申请人,须另行提交《科研成果积分统计表》(附件5),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4)。电子版材料提交形式:统计表命名为:“0-科研积分统计表-姓名”,格式为excel格式;每个成果的全部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序号-证明材料-成果名称”,其中序号与统计表中的成果序号相对应。上述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上传提交。科研成果积分统计表及证明材料仅用于资格审核使用,在网上服务大厅中上传电子版,是否需要提交纸质版由各学院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决定。
5.非正高级职称人员申报博导遴选须提供一名我校上岗博导推荐信,推荐信须有推荐人的手写签名。电子版材料为PDF格式的推荐信扫描件。
6.未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研究生的遴选申请人,需提交完整协助指导一届博士的支撑证明材料。
(二)学院(部门)材料审核
1.各中心人员申请博导资格,请由各中心统一出具《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察表》,完成其进校科研项目审核表的审核,并直接转交至相关学科(专业学类别)所在学院。
2.各二级单位在材料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应提醒申报人员及时更换材料。
(三)学院提交材料清单
1. 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院汇总表(附件6);
2. 经学院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申报材料
3. 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察表(附件7);
四、时间安排
1.申请者于3月13日(周三)17:00之前在科研系统中完成科研项目审核申请(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由于科研项目审核需要一定的周期,3月27日前可审核完毕并下载打印。
2.申请者于4月3日(周三)前向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在网上服务大厅中完成线上申请与电子材料上传。研究生系统导师遴选申请填报功能预计3月25日开放。
3.各学院于4月19日(周五)前召开会议并将审议通过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申请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wb@dhu.edu.cn,纸质版提交行政楼313室。
五、特别说明
审核备案制博导资格采用即时备案制度,各学院可参照本通知的流程要求,随时向研究生院提交符合条件的博导备案申请。
六、联系信息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7792428
电子邮箱:xwb@dhu.edu.cn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13室
东华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6日
附件1: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年度招生上岗审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