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要求,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启动2022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一、立项范围
本次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对照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注重与国际一流学科接轨,培育一批研究生精品课程、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优秀教学团队,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发挥引领、示范和导向作用。
项目类别:研究生思政课程建设;课程思政试点建设;新增学位点课程体系建设;在线课程建设;国际大师课程建设;其他特色课程建设
二、立项要求
1.研究生思政课程、课程思政试点建设:研究生思政公共课程应探索做好德育示范引领作用,课程思政试点建设项目重点资助专业核心课程注重专业课程德育同向协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融入到教学。
2.新增学位点课程体系建设:课程建设内容应与培养学生类型相匹配。学术学位课程体系建设应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和创新意识培养,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建设要突出应用性和职业性特点,在课程教学内容、案例教学方法、案例资源建设、校企合作实践课程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3.在线课程建设:建设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优质在线课程,优先支持已经有建设基础的优质研究生课程项目,推动优质资源共享。
4.国际大师课程建设:可邀请1-3名国外著名大学或机构的外籍知名学者、行业领域内的顶尖专家。外籍专家必须有国外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教授以上任职经历(可为退休五年以内的人员),同时在国外高校开设相关研究生课程,对华友好,师德师风良好,身体健康;应在我校工作10个工作日及以上,主讲一门研究生专业课程,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资助标准详见具体通知。
5.其他特色课程建设:围绕学科研究方向及学科特色,建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资源建设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生课程。
所有申报课程选课人数不低于15人。
三、项目管理
1.研究生课程项目立项建设期限为1年,建设效果将纳入校院两级管理考核体系。学校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协调、过程跟踪、审核验收。学院进行立项审核、跟踪管理和结题评价。
2.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基本条件包括完整的教学资料、课程自评或调研报告、公开发表教学论文,以及其他成果支撑材料;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指课程在社会公开课程平台上线。教学论文等须标注“东华大学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等字样,未标注者不予纳入成果证明。
3.2023年5月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并附结题支撑材料报送学院,学院给出结题评价,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结题评价对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取得突出建设成果项目,学校给予继续支持。若到期未完成建设目标,可申请延期一年验收。
四、经费管理
1.拨款方式
课程建设立项按照建设内容经专家评审给予经费支持。立项后下拨总经费的60%,验收通过后下拨剩余40%继续用于建设,鼓励学院给予经费支持。
课程建设验收不合格则缓拨经费,限期整改;若整改效果仍不明显则收回下拨经费,并取消该课程及其负责人申报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项目的资格。
2.使用范围。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限于编印教学基本资料及其耗材;购买课程(教材)建设必备的图书资料和教学用品;在线课程制作费;网络教学资源和试题库建设;论文版面费、成果鉴定费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教学和调研活动开支。国际大师课程主要用于支出外籍专家差旅费和课时酬金,建设学院应与外籍专家签订劳务合同,支出标准可参考附件3《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16〕85号)。所有课程建设经费不得用于购置大型实验设备(仪器)、已有专项经费的科研学术课题研究、与本项目建设无关的差旅费、人员经费等。经费的使用和要求按照学校财务处最新规定执行。
五、立项程序
1.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学科特色与课程建设规划,组织教师或教学团队申报建设,填写《东华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
2.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并能准确把握课程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学院教授委员会对以上人员和申请项目进行评议,并对确定推荐立项名单及排序,于2022年5月25日前统一递交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yb@dhu.edu.cn。
3.研究生院组织答辩评审,择优确定本年度拟立项项目,经学校公示后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联系电话:67792427
附件3 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东华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