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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访问次数:1829



据《东华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办法》(东华校[2006]27)(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博士生指导教师是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要以政治表现和师德水平、学术水平、指导能力和高水平科研项目为主要标准选聘博士生导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2. 积极鼓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研究生培养经验的副高级职称教师参加竞聘(具体要求见《东华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办法》第五条52))。

3. 本次遴选不设限额,审定过程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遴选程序

1. 申请者填写《申请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1),并提交申请材料至所申请博导学科的所属学院。同时登陆东华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提交相关信息。网络操作流程如下:

登陆信息门户(my.dhu.edu.cn——研究生系统教师端——选择教师身份——导师遴选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提交;

2. 申请人所属二级单位党组织具体落实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与师德师风情况的考查。申报学科归属学院负责核实有关材料,并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定。

3. 研究生院对学院审定通过的博导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4. 校学术委员会参照学院审议意见和专家通讯评议结果,对申请者逐个审核,按校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投票表决。

5. 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博导名单在校内公示15天。

三、备案程序

1. 根据《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华人才办[2013]6)第五条规定,本通知发文之后学校聘用的特聘研究员在聘期内,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相关人员只需要填写《特聘研究员认定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备案表》(附件2-2),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送研究生院备案即可上岗。

2.在原单位已具有博导资格的引进人才或现有博导申请跨学科上岗,相关人员只需要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备案制)》(附件2-3),经所申请学科所在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送研究生院备案即可上岗。

3.申请担任副博导岗位的教师,须填写《东华大学申请副博导岗位简况表》(见附件2-4)。经本课题组博导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送研究生院备案即可。

四、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1. 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12-22-3之一);

2. 填写附件2-1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经学院、科研院审核的《博导遴选进校科研项目审核表》,该表申请、审核及打印方法见附件3;新引进人员在原单位所主持的科研项目,由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博导遴选进校科研项目审核表》并盖章确认;

3. 填写附件2-12-3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近五年取得的5项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原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与成果的立项书、结项证书;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等。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加盖学院(部门)章确认,并按申请简况表中的顺序排列;

4. 副高级职称教师申请需提供所在课题组上岗博导的推荐信。

(二)学院(部门)提交材料

1.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院汇总表》(附件4);

2.2021XX学院审定通过的副博导名单》(附件5);

3. 经学院审定通过的申请人申报材料。

四、时间安排

1.申请者于626日之前在科研系统中完成科研项目审核申请,并于630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在网上完成电子材料上传。

2.各学院于76日前召开会议并将审议通过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申请材料、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xwb@dhu.edu.cn

 

六、联系信息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7792428

电子邮箱:xwb@dhu.edu.cn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13


 

附件:

附件1:东华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办法(东华校〔2006〕27号)

附件2-1:申请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2-2:特聘研究员认定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备案表

附件2-3:申请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备案制)

附件2-4:东华大学申请“副博导”岗位简况表

附件3:博导遴选科研项目审核表打印操作说明

附件4:2021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院汇总表

附件5:2021年XX学院审定通过的副博导名单



东华大学研究生院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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