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华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充分利用学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以下简称“企业”)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企业及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多方共赢,我校特开展2021年东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一、实践基地设立
实践基地能提供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相匹配的技术和实践问题,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科研条件,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1.在行业内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企业,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能够保证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同时进行专业实践,每年接收我校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
2.实践基地的相关设施与场所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具备研究生工作、生活、学习所需的基本条件,并保证研究生在实践基地的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具有一定数量且符合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的相关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同时配备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以保证实践基地日常运行。
4.具有劳动保护和卫生保障条件,建立安全管理机制,保证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5.能够长期稳定、规范地运作,保障专业实践培养质量。若立项成功,基地建设时间原则上为3年。
二、实践基地管理
1.学院与企业联合成立实践基地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基地学院负责人、基地企业负责人、基地运行管理专员。其中,
1)基地学院及企业负责人总体负责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
2)基地运行管理专员具体负责实践基地日常运行、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制定与实施、研究生在实践基地期间的管理、学院与企业之间的日常沟通联系等。
2.工作小组可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担任实践基地的企业导师、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学校为企业导师颁发聘书。
3.实践基地实行校内外双导师负责制,共同负责对研究生的指导和管理。
4.实践基地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的规范化管理。
5.研究生在实践基地期间须遵守实践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立项要求和管理
1.申请实践基地的专业学位类别应已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各学院每个专业学位类别每次最多只能申报2个“东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
2.学校对通过评审批准设立的实践基地给予相应经费支持,主要用于研究生实习津贴、研究生实习交通费、企业导师指导费、与基地企业信息专员劳务费、基地企业管理人员指导费、基地企业运行人员劳务费等。鼓励学院给予配套支持。
3.学校每年对实践基地建设状况进行评估。基地一个建设年度结项验收一次。建设效果将作为学校确定下一个建设年度培育基地经费下拨依据。学校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协调和审核验收。学院进行实践基地建设、过程跟踪和质量评价,并将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立项程序
1.学院结合本学院专业学位类别发展规划确定实践基地建设目标,组织专业学位类别积极申报,填写《东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申请表》(附件1)、《东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申请汇总表》(附件2),同时上交《实践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及支撑材料。
2.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议,确定推荐立项名单及排序,于2021年4月2日前统一递交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田顺利老师处。书面材料包括:《东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申请表》(一式三份)、《东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实践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及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ianshunli@dhu.edu.cn。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择优确定本年度拟建设实践基地,经学校公示后无异议后正式立项并下拨经费。
联系人:田顺利; 联系电话:67792409
附件:
1.东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申请表
2.东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申请汇总表
东华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1 东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申请表.docx附件2 东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培育基地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