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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东华大学“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访问次数:2213

 

我校于22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面对疫情发展新形势,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320日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及东华大学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对2020年度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做出进一步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一、  申报时间调整:

1. 针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渠道为“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暨中外合作奖学金渠道”(见附件1)的申报时间调整为:

 

日期

内容

202053日前

提交“东华大学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纸质版至研究生部(松江校区行政楼307室),发送Word版申请表(含手工录入的导师意见)和xls版汇总表到wulianchao@dhu.edu.cn,邮件主题“公派申请-姓名-学号”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信息填写

若因疫情无法取得纸质版申请表,可先提交电子版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中导师、学院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可以使用含签字的电子版PDF、照片或官方邮件同意函截图来代替。纸质版申请表后续补齐。

2020515
 -610

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上提交报名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2020522日前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按顺序打印或复印)至研究生部(松江校区行政楼307室)

20208

查询录取结果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2受入学时间限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有渠道)、部分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中申请渠道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暨中外合作奖学金渠道”(见附件2)及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时间不再进一步调整,具体安排请见22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gs.dhu.edu.cn/a0/b6/c7206a237750/page.htm)。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申请人在报名前请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因联合培养项目公布结果推迟至8月,原计划在此时间之前派出的申请人需与外方联系重新发送新的邀请函或外方确认原邀请函仍有效。
   2
、申请材料中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在学生返校之前,我校研究生成绩单可在学生本人校内材料提交后统一由学校打印,或学生本人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给予帮助打印扫描。)
   3
、除此次通知所涉及的事项外,之前调整过的其余事项不再调整,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列表(请点击查阅).pdf

    2.进一步调整工作安排的国外合作项目列表(请点击查阅).pdf

 

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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