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东华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办法》(东华校[2006]27号)(见附件1),我校2017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即将开始。本次遴选不限额,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一、基本原则
1. 博士生指导教师是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要以师德表现、学术水平、指导能力和高水平科研项目为主要标准选聘博士生导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2. 积极鼓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国家级在研项目并有指导研究生经验的年轻副高级职称教师参加竞聘(具体要求见《东华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办法》第五条5(2))。
3. 积极支持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高等学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等项目开展博导遴选工作。
4. 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遴选程序
1. 申请者提交《东华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17年)》(见附件2)至所在学院。同时登陆东华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提交相关信息。网络操作流程如下:
登陆信息门户(my.dhu.edu.cn)——研究生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导师遴选——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东华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17年)”——提交。
2. 科研处负责审核科研项目和经费等;研究生部负责审核教学和硕士生培养等。
3. 学院召开院教授委员会会议,逐个审议申请者材料并投票表决,确定博导候选人名单。
4.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博导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5. 校学术委员会参照学院审议意见和专家通讯评议结果,对申请者逐个审核,投票表决。
6. 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博导名单在校内公示15天。
三、材料提交
申请者须提交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材料包括:
1. 《东华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17年)》(见附件2-1)。
2. 《博导遴选进校科研项目审核表》(见附件3)。表中数据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需经科研处审核认定,详见《2017年博导遴选进校科研项目审核工作说明》(见附件4)。
3. 五项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含学术论文(SCI、EI论文需附检索证明)、主编出版的专著译著、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证明材料应按照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四、时间安排
1. 申请者于3月22日前填写并向学院提交《东华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17年)》和《博导遴选进校科研项目审核表》(相关内容应和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的信息一致)。
《博导遴选进校科研项目审核表》须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主管科研院长签名、学院盖章后交研究生部学位办,由学位办统一转交科研处审核。
2.学院于3月27日前召开会议并将审议通过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申请材料及汇总表交研究生部学位办。
五、其它
1.申请担任“副博导”岗位的教师,须填写《东华大学申请“副博导”岗位简况表(2017年)》(见附件5)。经本课题组博导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批通过,研究生部备案即可。
2. 根据《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华人才办[2013]6号)第五条规定,本通知“发文之后学校聘用的特聘研究员在聘期内,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相关人员只需要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17年)(见附件2-2),学院教授委员会通报,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即可”。
3. 联系信息
联系人:丁明利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13室
联系电话:67792428
Email:xwb@dhu.edu.cn
附件:
附件1:东华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办法(东华校〔2006〕27号).doc
附件2-1: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17年).doc
附件2-2: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17年-校特聘研究员).doc
附件5:东华大学申请“副博导”岗位简况表(2017).doc
附件6: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院汇总表(含副博导名单汇总表).docx
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