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选拔和宣传广大研究生中的优秀学术典型,东华大学团委、研究生部、研究生会现面向全体在校研究生开展第四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请各学院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研究生同学参与。
一、参评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东华大学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1、诚实守信,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2、在学术研究、创新发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评选时间
2016年11月至12月
三、申请方式
(一)自我推荐
申请人可自我推荐,在东华大学校园网(http://www.dhu.edu.cn/)以及东华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gs.dhu.edu.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相关报名文件,按要求填写、整理相关报名资料,并在指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交各学院负责人处,将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格式发送至邮箱ifdc@dhu.edu.cn,逾期(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视为无效。
(二)学院推荐
每个学院每个院系原则上需要推荐至少2位参赛者参与评比,书面材料交至各学院负责人,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格式发送至邮箱ifdc@dhu.edu.cn。逾期(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视为无效。
四、选拔流程
(一)申请与推荐
11月15日至11月22日,各学院同学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书面及电子材料。各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一。学院研究生会负责人对本学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复核后,将本学院“学术之星”申报完整书面材料提交至校研究生会。
(二)评选阶段
11月15日至11月22日,校研究生会负责人对“学术之星”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查并筛选,公布入围候选人名单;
11月22日至11月25日,由“东华研究生”微信公众号推出线上投票,票选“学术之星人气奖”;
11月29日召开“学术之星”候选人现场答辩会。
(三)公示及颁奖
评选结束后,获奖名单将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公示,并邀请获奖研究生参加东华大学研究生“经纬韵”科技文化节闭幕式上的颁奖仪式。
(四)风采展示
本次大赛评选出的“学术之星”将在大学生活动中心集中进行风采展示。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材料一份,包括:
(1)报名表;
(2)截至申请时,在东华大学研究生(不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期间已发表论文复印件、正式录用论文(尚未发表)的接收函复印件及论文原稿;
(3)论文在SSCI、SCI、EI及相应的检索结果的网页打印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4)在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习期间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学术专著等封面复印件;
(5)代表作说明表:在所提交的所有成果中挑选不多于3篇/项能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研究报告、科研成果等,并对其理论价值、实际意义、本人对工作的贡献等内容做出的客观评价。该代表作说明表请自行拟写;
报名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其中报名表按要求完整填写相应意见,学院分团委、导师只需在纸质材料上填写相应内容、签字或盖章,报名表正文内容为5号宋体,论文发表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成果详细介绍可另附页补充说明。
(二)电子版材料
申请人还需提供与书面申请材料一致的电子材料一份,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导师、院分团委意见亦需在电子版中录入);
(2)在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习期间所有发表论文(包括已发表和已录用)的电子版;
(3)论文在SSCI、SCI、EI相应检索结果的网页打印材料;
(4)代表作说明表(与所提交书面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人必须对所有参选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旦发现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文章数量等信息有误,将取消该申请人资格,所在单位参选名额作废,不得递补。
六、奖项设置
在入围同学中评选出10名东华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和5名东华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提名奖,以及1名东华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人气”奖。
七、意见反馈
评选工作中,如有疑义或其他问题,请及时和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联系人:贾 栋17721359004
刘博鑫18920765013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东华大学研究生会
附件1:东华大学2016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报名须知.docx
附件2:东华大学2016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