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华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的规定》,现将2016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下文简称硕士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及答辩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末进行,由于涉及到就业落户问题,请务必安排在2016年1月1日以后举行。各学院应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做好答辩安排,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部学位办和研究生教育督学组,并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二、上海市“双盲”评审
1. 上海市“双盲”评审范围
(1)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抽检到的硕士学位论文。
(2)硕士点首届毕业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必须全部进行“双盲”评审。
(3)上届“双盲”评审有异议研究生的导师,其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进行“双盲”抽检。
(4)研究生提前答辩等特殊情况必须通过“双盲”评审,且成绩为“优良”。
(5)上届“双盲”评审有异议或未按时提交盲审论文的研究生的导师,其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进行“双盲”抽检。
2. 时间节点安排
2015年12月15日-18日,上海市双盲抽号全部在“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中完成。
2015年12月22日,学院提交盲审论文材料和学院汇总名单(附件1),延期答辩汇总名单(附件2)至学位办。
3. 盲审所需材料
硕士学位论文1本(具体格式见附件4《研究生论文盲审格式要求》);《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2份(见附件5,其中1份须由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学院盖章,另1份上述三处不必签字盖章)
4. 其他
学生需完成网上“双盲”抽检流程方可参加答辩。未参加“双盲”抽检或因其他原因需延期答辩的学生,需填写《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并交学院存档。若“双盲”评审结论或单项意见为“异议”,则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由培养指导委员会组织3人以上专家组对论文进行审核,且再次“双盲”评审结果为“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
盲审具体环节,请仔细阅读评审流程(见附件6)和学位论文送盲审印刷格式要求。
研究生学位系统学生盲审申请路径:
个人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学生端—》开题答辩服务
研究生学位系统导师操作路径:
个人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教师端—》右上角切换为导师界面
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2015年10月9日
附件3. 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学院留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