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
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性。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按硕士学位点组建复试专家小组,每组由5位以上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当年无直系亲属涉考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
三、复试人选与资格审查
复试为差额复试,根据国家和学校的复试分数线,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名,以录取人数的120%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考生复试报到时由学院教务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1、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研招办负责安排考场和阅卷。
2、外语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满分3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上网查阅。
3、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和本科或工作阶段综合表现,满分120分。面试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核:
①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25分);
②掌握专业知识情况(35分);
③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20分);
④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和综合素质(含敬业精神、合作精神、思想道德品质、人文修养)(10分);
⑤思维与反映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15分);
⑥本科或工作阶段综合表现(15分)。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段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任何一门课程低于60分,则淘汰。考试结束后3天内,通知考生加试成绩。
4、体检:考生复试时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安排。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提前在本学院公布复试地点、时间、内容及评分标准。
五、总成绩、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笔试+外语听力、口试+专业综合面试。
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全票低于7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过程规范,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六、其他要求按东华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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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08年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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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地点 |
校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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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资格审查 |
学院办公室 |
松江校区 |
本校应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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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 |
具体见听力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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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笔试 |
具体见笔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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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资格审查 |
中主356室 |
延安路校区 |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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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笔试 |
具体见笔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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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
校医院 |
具体见体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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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 |
三主 |
具体见听力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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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
环境学院 |
松江校区 |
学校统一安排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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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应届在松江的考生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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