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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0 访问次数:1804

根据上海发明协会《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的通知》的有关安排,现将我校组织第二十二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申报评选的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推荐范围

1)在读高校学生:
凡是本市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读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在科研、开发及发明创造实践中完成的具有市场及商业化前景的优秀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均属推荐范围。

  2)已毕业高校学生(只能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
凡在2011年至2015年毕业,具有发明创新成果和创新创业意愿的青年(包括企业技术人员、科技工作者、有志创业者或正处于创业初期阶段的青年),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
 2
、推荐条件
1)被推荐的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必须具有三个特性:
新颖性:主要技术有实质性的发明与创新的特点;
先进性: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优于国内同类技术的水平;
实用性:项目具有实用价值和潜在应用的市场前景,有实施转化的可能性。
2)凡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项目,须具有明确的创业项目和创业计划书(要求目标明确,有市场调研,盈利模式清晰,阐述有条理)。
3、凡多人参加共同完成的科技项目,在上报推荐材料时应按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序,以第一完成人为主要申报人。

二、申报材料
1、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在读学生:

申报项目必须填报《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创杯奖申报推荐表》。凡申报项目有创业意向,需同时填报《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表》并附创业计划书,可同时申请发明创新创业奖。

2)已毕业学生:

只能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项目,需要填报《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表》并附创业计划书。
2、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充分、完整,包括能反映研究开发成果情况的技术报告、论文、验收文件、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及说明书、检索查新报告、用户意见、附图和照片等材料的复印件。同时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须附创业计划书。
3、电子版申报推荐表作为专家网上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准确、完整填写。(其中导师意见需要录入电子版推荐表中)
4、申报推荐表及相关表格的电子版请从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5、本年度设发明创新(一等、二等、三等)奖、发明创新创业奖和优秀组织者奖。获发明创新奖的项目授予奖杯、证书,上海发明协会将在上海发明网、上海技术交易所网上推介,积极做好宣传、转化等服务工作;凡申请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即可入驻创业苗圃,实践创业梦想,无须注册公司,可享受3—6个月免费创业场地、基本办公设施,以及创业培训和辅导等预孵化服务,并有机会获得科技创业计划项目资金资助,项目实际创业可优先获得大学生创业基金的支持;获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授予奖杯、证书,项目实际创业可优先获得大学生创业基金市创业中心分基金的天使基金投入,并享受6个月免费创业场地,免费财务代理记账、财税扶持、创业导师指导、知识产权托管、专业咨询服务等创业孵化支撑条件。

三、时间安排
1520日前:个人申报,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本科生和已毕业学生请将打印申报材料(可先不装订,由学校评审后统一装订)交至各学院分团委书记处,由学院统一交至校团委,电子版申报推荐表及汇总表请各学院整理发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dhu.edu.cn
2527日前:校内专家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365日前:上报赛事组委会(上海发明协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楠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2230-8006
  联系地点:校团委(松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
E-mailtuanwei@dhu.edu.cn


附件: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创杯”奖发明创新项目申报表.doc

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创杯”奖发明创新创业申报表.doc

汇总表.xls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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